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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货物贸易高质量发展报告》

三十八、货物贸易与数字贸易融合缺乏技术支撑,创新模式如何构建?

日期:  2025-11-04 04:31:35 来源:  三亚经济研究院 访问量: 



三亚货物贸易与数字贸易融合可通过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应用、完善相关制度体系等方式来构建创新模式,具体如下:




(一)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



打造国际信息通信节点枢纽:加快推进5G、NB-IOT、IPV6等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以及光纤网络和互联网演进升级,打造“万兆自贸港”。支持建设面向亚太地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海底光缆,合理布局海底光缆登陆站,推动海南国际海缆纳入国际主干网络,提升信息传输能力。构建多元化算力供应网络:推动三亚列入数据跨境流动的国际算力枢纽节点,统筹绿电资源,协同电企和电网共建数字贸易低价清洁能源供给示范区,构建包括外资、国有、民营等算力供应体系,打造涵盖通用算力、超级算力、异构算力等多元化算力供应网络,为数字贸易提供算力支持。探索发展国际数据中心:引进跨国公司和大型互联网企业在三亚建设数据中心,开展跨境数据处理、算力租售等服务,促进数据资源的整合与利用。



(二)推动技术创新应用



运用数字技术优化贸易流程: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智慧口岸”等应用推广,简化贸易流程,提升通关效能和物流效率。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对货物的精准监管和风险预警,提高通关速度。发展跨境电商新技术新模式:鼓励企业采用“线下展销+跨境电商”“保税实物展示+跨境电商销售”“线上展示+跨境直播”等模式,如德航FLY3跨境(零关税)体验城通过这些模式实现了跨境贸易效能的显著升级,拓展了销售边界。加强供应链金融技术创新:依托海南自贸港资金自由流动便利化优势,利用区块链等技术打造跨境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服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促进货物贸易与数字贸易的融合。



(三)完善制度体系与标准规范



构建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新模式: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出台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制度,聚焦自贸港主导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实现贸易等领域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同时强化数据分类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标准规范。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规则:对标CPTPP、DEPA等国际规则,在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安全流动等领域开展深度压力测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三亚模式”,为货物贸易与数字贸易融合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建立健全数字贸易监管机制:建立跨部门的数字贸易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对数字贸易企业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数字贸易的健康发展。同时,加强对数字贸易知识产权的保护,鼓励企业创新。



(四)培育数字贸易产业生态



培育特色数字贸易产业集群:加快培育以跨境为载体的数字贸易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以数字保税、来数加工、数字金融、游戏出海、跨境直播、国际数据服务、数字消费等为先期突破的特色数字贸易产业集群,加速形成国际数字服务和国内数字服务的双循环。引进和培育数字贸易龙头企业: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具备创新驱动和资源配置能力的数字贸易龙头企业,壮大一批数字内容、云服务、跨境金融、跨境电商等细分领域的平台型贸易数字化领军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